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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09至2010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6  作者:  来源: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09至2010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办公室、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团员青年在我院“科学实施百县千企联姻工程、努力建设全国一流高职大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杨职院团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决定。现将水利工程学院开展2009至2010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习教育阶段(9月20日至10月9日)。
结合团委年度青年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以班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帮助广大团员进一步明确团员教育评议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教育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个人小结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6日)。
要求每名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和《学生诚信教育手册》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3、评议测评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2日)。
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个人思想总结和一年来的实际表现,对每个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团员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四种综合评价。
4团籍注册阶段(10月28日前)。
各院(系)团总支根据团员评议测评结果对优秀及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基本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团支部要帮助这些团员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经过帮助能够达到合格要求的团员,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
5、表彰处理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各班团支部要在团员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比例评选班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并对推荐的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进行为三天的公示。院(系)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由各院(系)团总支审查批准;学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由团委审查批准。
另外,班级要按照团委关于做好团档管理的文件要求,在团籍注册及表彰处理阶段对团员的档案进行一次集中的整理,确保团档的完整。团委将结合各院系团总支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评选出本年度先进团总支。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够带领本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总支和上级团委开展的各类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工作,且成绩突出。
(2)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支部内部凝聚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经常性地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加强对本支部团员的思想教育。
(3)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有蓬勃的朝气和活力,团支部整体素质较高。
2、优秀团干
(1)具备优秀团员的一切条件。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团内工作,成绩显著。
(3)工作勤奋扎实,作风严谨,热心团的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系内或学院的各项课外活动。
3、优秀团员
(1)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科技咨询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2)重视团的理论学习,政治思想觉悟高。
(3)能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4)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一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比例
院级先进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10%,系级先进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20%。
院级优秀团干:占参评团干总数的5%,系级优秀团干:占参评团干总数的20%。
院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5%,系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0%
四、几点要求
1、各团支部在评优活动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先进集体需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个人需附思想汇报总结。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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